公告日期:2017-03-15
2017年3月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上披露了《关于
公司股东签署股份收购协议及盈利补偿协议的公告》,见公告
2017 028,但因工作疏忽,未能及时披露《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
<山东天辰智能停车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的法律意见书》,现予
以补充披露,具体情况见公司同曰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信息披露平台的《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天辰智能停车股份
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的法律意见书》。 对于公告的延期披露给投资
者带来的不变深表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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