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2-31
公告编号:2020-085
证券代码:838724 证券简称:精密科技 主办券商:华创证券
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200732764356P
承诺主体名称 实际控制人:何建平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承诺主体类型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收购人 □其他
□权益变动 □收购
承诺来源
□整改 √日常及其他 终止挂牌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承诺类别
□股份增减持承诺 √其他承诺 对终止挂牌异议
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承诺
承诺开始日期 2020 年 12 月 30 日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终止挂牌相关议
承诺有效期
案并公告相应决议之日起 15 个自然日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终止挂牌相关议
承诺履行期限
案并公告相应决议之日起 15 个自然日
承诺结束日期 2021 年 1 月 14 日
公告编号:2020-085
二、承诺事项概况
承诺主体: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何建平先生
承诺内容:实际控制人承诺于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对异议股东在承诺有效期内提出的回购请求,在承诺履行期限内按以下约定对其所持股份实施回购:
1、异议股东股权回购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为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参加(亦未授权他人参加)公司审议终止挂牌相关议案的股东大会或参加股东大会但未投同意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限内,按公司公告要求寄送书面申请材料同时向公司发送电子邮件要求回购其股权的股东;
(4)不存在损坏公司利益情形的股东;
(5)不存在因公司终止挂牌或本次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的股东;
(6)股东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2、异议股东:为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但未参加(亦未授权他人参加)审议本次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以及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投同意票的股东。
3、回购请求方式:如上述异议股东要求承诺主体回购其股份,自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 15 个自然日内,根据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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