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2-08
公告编号:2020-042
证券代码:838722 证券简称:江凌股份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江苏江凌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
由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及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同时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经董事会慎重考虑,江苏江凌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公
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7 日召开了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项的议案》的相关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异议股东权益的保护措施
就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事宜,为充分保护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其本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愿意对满足条件的异议股东所持有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参加(亦未授权他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或者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就《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投同意票的股东;
公告编号:2020-042
3、在申请回购有效期内,按照下述指定的方式向公司提交有效的书面申请材料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要求回购其股份的股东;
4、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
5、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6、不存在因公司终止挂牌或本次股份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的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的情况;
7、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或自其知悉公司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之日(以二者孰早为准)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停牌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行为。
满足上述所有条件的可以要求回购的股份数量以其在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为准。
(二)回购价格
综合市场价格及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原则上不能低于该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股份的每股成本价格,以保障其合法权益,具体价格及回购方式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
(三)回购有效期及申报方式与所需材料
自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披露之日(含当日)起至终止挂牌后 2 个月内,为本次申请回购股份的有效期。异议股东应当在上述有效期内将书面申请材料通过亲自送达公司(以亲自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顺丰快递寄送至公司(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并同时向下述指定邮箱发送电子邮件(以电子邮件进入公司指定接收系统的时间为准)。书面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经股东盖章/签字的异议股东回购申请书原件;
2、异议股东的身份证明文件(自然人为身份证件复印件加本人签字,法人、其他组织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证券账户号码、异议股东有效的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
对于未在上述期限内提交回购申请材料的股东,则视为同意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相关议案并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将不再承担上述回购义务。
公告编号:2020-042
(四)争议调解机制
若因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各方均有权向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提别提示
由于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因此郑重提示各位股东,若选择进行异议股东保护措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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