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凌股份: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江凌股份资讯
2019-04-22 17:5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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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4-22


江苏江凌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不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3日上午9:00。

预计会期0.5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10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市中银(苏州)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七)会议地点

江苏江凌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结合2018年董事会实际情况,编制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结合2018年监事会实际工作,编制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2018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议案

详见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http://v2.neeq.com.cn/)上披露的《江苏江凌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和《江苏江凌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四)审议《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议案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华审字(2019)第
4,249,066.85元,母公司可用于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701,807.36元。结合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积极回报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拟以公司总股本3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5元(含税),合计派送现金股利人民币1,65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结算计算结果为准。

本次权益分派所涉及纳税事宜按《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审议《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华审字(2019)第230018号审计报告,编制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六)审议《关于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根据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2019年市场预估及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编制了2019年财务预算报告。
(七)审议《关于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情况,预计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公司需实际控制人夏惠兴、曹红玉夫妇提供贷款担保、保证、财务资助等预计关联交易金额不超出4000万元。详情见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3)。
(八)审议《关于2018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议案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2018年度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19)第230018号),该报告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为了充分利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在保障资金安全、合法合规和正常经营的资金需求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的理财产品。详情见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5)。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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