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01
证券代码:838720证券简称:新光台主办券商:新时代证券
深圳市新光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8年2月26日,以电话、邮件
或传真通知。
2、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3月1日上午9时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5、会议召集人:翁小勇
6、会议主持人:翁小勇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新光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人数共6人,实际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
的董事(包括委托出席的董事人数)共6人,缺席本次董事会决议的
董事共0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8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议案内容:为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实际控制人翁小勇及牟立平拟自愿无偿为公司2018年度申请银行等金融机构相应贷款、授信提供担保,预计发生金额合计不超过8,000万元整。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3、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董事翁小勇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根据相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鞍山新光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议案内容: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鞍山新光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拟为其2018年度申请银行等金融机构相应贷款、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根据相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议案内容:为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满足公司在生产经 营和投资建设中的实际业务需求及资金筹划,公司拟在 2018 年度向 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的综合授信(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银行名称 授信额度(人民币万元)
1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 500
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布吉支行 50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布吉
3 500
支行
合计 1,500
公司2018年度向上述各家银行申请的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贷
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等综合授信业务。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公司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根据相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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