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24
公告编号: 2017-026
证券代码: 838720 证券简称: 新光台 主办券商: 新时代证券
深圳市新光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一、变更概述
(一) 变更日期: 公司于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 二) 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
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
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增值税相关会计处理按照财政部 2016 年 12 月 3 日发布的《增值
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 2016〕 22 号)执行;政府补助相关会计处
理按照财政部 2017 年 5 月 10 日发布的印发关于修订《企业会计准则
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 2017〕 15 号)执行。其他未
修改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
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告编号: 2017-026
( 三) 变更原因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 2016 年 12
月 3 日发布了《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 2016〕 22 号)的通知,
根据该规定,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
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
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
税、车船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
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同时明确了其他增值税会计处理方法
和财务报表相关项目列示,并要求 2016 年 5 月 1 日至该规定施行之
间发生的交易由于该规定而影响资产、负债的,按该规定调整。
2、根据财政部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印发的关于修订《企业会计
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通知(财会〔 2017〕 15 号)的要求,与
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
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
营业外收支。企业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
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
据该准则进行调整。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
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该准则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
二、 表决和审议情况
( 一) 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7 年 8 月 24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表决结果
公告编号: 2017-026
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
更的议案》。
( 二) 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无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
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
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
五、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 2016〕 22 号),公司
将 2016 年 5 月 1 日之后发生的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
印花税等相关税费从“管理费用”项目调整至“税金及附加”项目,
2016 年 5 月 1 日之前的相关金额不进行调整,且同期比较数据不予
调整。
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如下:公司 2016 年度调增“税金
及附加”本年金额 12,250.00 元,调减“管理费用”本年金额 12,250.00
元, 2016 年年度报告中此项数据已按上述规定调整,故不涉及追溯
公告编号: 2017-026
调整。
2、根据财政部印发关于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
助》的通知(财会〔 2017〕 15 号)的要求,公司在利润表中的“营
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
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且同期比较数据不予调整。本次政府……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