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6-23
公告编号:2017-021
证券代码:838720 证券简称:新光台 主办券商:新时代证券
深圳市新光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传闻简述
(一)传播媒介
传播时间:2017年2月20日、2017年3月1日
传播方式:网络
报道传闻媒体:荆门某媒体
(二)传闻内容
深圳市新光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关注到荆门某媒体发表了《全省重大项目集中开工月荆门分会场活动举行》、《我区举行新美宝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开业仪式》等文章。报道中关于公司的基本情况、公司投资项目、公司与荆门市新美宝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关系等内容与事实不符,不属实内容具体如下: 1、“深圳市新光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3亿元的新美宝电子元器件制造项目”;
2、“荆门市新美宝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1月,注
公告编号:2017-021
册资金5000万元,由深圳市新光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
二、澄清声明
(一)传闻事项属实情况
上述相关报道内容与事实不符。
(二)董事会核查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核查,荆门市新美宝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系于2016
年11月29日在湖北省荆门市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为黄赢震、
陈继能;董事为陈友忠、黄赢震、陈继能、王木新;监事为王车懿。
其中,黄赢震任董事长,陈继能任总经理,并兼任法定代表人。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荆门市新美宝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暂不存在工商变更信息。公司未直接或间接持有荆门市新美宝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人员亦未在荆门市新美宝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职务,公司与荆门市新美宝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公司并未投资新美宝电子元器件制造项目,荆门市新美宝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亦非公司投资建设。公司未与荆门市或荆门市东宝区政府部门签订有关招商引资的协议或其他任何协议。
(三)传闻报道不属实的说明
1、本公司与荆门市新美宝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2、本公司未在湖北省荆门市投资新美宝电子元器件制造项目。
3、公司未与荆门市或荆门市东宝区政府部门签订有关招商引资的协议或其他任何协议。
公告编号:2017-021
(四)郑重提醒
网站www.neeq.com.cn或www.neeq.cc为公司的信息披露平台,
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平台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目录
网络媒体等报道材料。
深圳市新光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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