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9-28
公告编号:2018-030
证券代码:838683 证券简称:昌盛铝业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东莞市昌盛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确认2017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专项报告的声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莞市昌盛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0月9日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东莞市昌盛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股票发行方案(一)》,公司拟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1,445,000股(含1,445,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03元,公司预计共募集资金不超过1,488,350.00元(含1,488,350.00元)。公司实际发行股份数量为1,445,000股,共募集资金为1,488,350.00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10月25日前(含当日)全部到位,缴存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塘厦支行账户(账号:2010067719100013658)。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编号为“中审亚太验字(2016)020976号”《验资报告》。上述发行于2016年12月9日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东莞市昌盛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6]9130号)。此次股票发行总额为1,445,000股,其中限售条件1,445,000股,无限售条件0股,无限售条件股份已于
公告编号:2018-030
2016年12月23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及《关于发布<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的通知》、《东莞市昌盛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18年9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2017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东莞市昌盛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8-031)。
由于公司工作人员疏忽,未能及时对相关资金使用情况履行信息披露程序,在发现上述事项后,主办券商持续督导人员及时督导公司进行整改。公司对上述未能及时披露公告的情形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公司将在日后工作中加强规范管理意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东莞市昌盛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规定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及时、准确披露各类公告信息,杜绝此种情况的再次发生。公司今后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格遵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有关法律、法规,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和规范性。
公告编号:2018-030
特此公告。
东莞市昌盛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