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30
证券代码:838683 证券简称:昌盛铝业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东莞市昌盛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市昌盛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3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8年3月16日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赵镇伟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的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公司全体监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会召开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议案及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二)审议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18年度经营计划及财务预算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请 2018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
案》。
议案的主要内容:公司为进一步推进公司财务的规范性,保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经公司综合评议,不再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拟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年度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议案的主要内容:公司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度报告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具体详见《东莞市昌盛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年度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的主要内容:董事会拟于2018年4月20日10:00在公司会
议室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三、备查文件
《东莞市昌盛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市昌盛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30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