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9-05
证券代码:838683 证券简称:昌盛铝业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东莞市昌盛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9月4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昌盛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会议召集人:东莞市昌盛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赵镇伟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时间、方式、召集人及主持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东莞市昌盛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9名,持
有表决权的股份62,811,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7.65%。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东莞市昌盛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条款》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拟对《东莞市昌盛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如下修改:
条款 修改前 修改后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
用各种方式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
合法权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违
反规定,给公司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
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
和公司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 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
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利
益。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 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
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其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 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
司和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负有诚 地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第三 信义务。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 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得占用或转
十六 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 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如发
条 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 生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
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 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式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 公司董事会应及时采取诉讼、财产保
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 全冻结股权等保护性措施避免或减
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 少损失,对公司股东所持股份“占用
益。 即冻结”,即发现股东及其关联方占
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
的应立即申请司法冻结,凡不能以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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