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3-28
证券代码:838683 证券简称:昌盛铝业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东莞市昌盛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和《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现将本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共发生1次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的行为,共募集资金1,488,350.00元。
(一)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2016年10月9日,东莞市昌盛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6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东莞市昌盛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股票发行方案(一)》,公司拟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1,445,000股(含
1,445,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03元,公司预计共募集资
金不超过1,488,350.00元(含1,488,350.00元)。公司实际发行股
份数量为1,445,000股,共募集资金为1,488,350.00元。该募集资
金已于2016年10月25日前(含当日)全部到位,缴存银行为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塘厦支行账户(账号:
2010067719100013658)。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并出具编号为“中审亚太验字(2016)020976号”《验资报告》。上 述发行于2016年12月9日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东莞市昌盛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 转系统函[2016]9130号)。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和《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东莞市昌盛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按照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历次募集资金账户情况:
募集资金余额 截至2017年2
发行项目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元) 月13日账号余
额(元)
2016年第一东莞市昌 中国工商银
次发行 盛铝业股 行股份有限 1,488,350.00 766.92
份有限公 公司东莞塘 2010067719100013658
司 厦支行
注1:挂牌以来公司仅进行过一次股票发行,截至2017年2月13日募集资金已全部使
用完毕,账户余额为利息收入。
公司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在未取得股份登记函之前,未使用募集资金,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南》之“一、原则性规定”之“(四)募集资金使用:挂牌公司在取得股份登记函之前,不得使用本次股票发行募集的资金”的规定。
截至2017年2月13日,公司存放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塘厦支行2010067719100013658账户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与
主办券商及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终止。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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