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3-28
证券代码:838683 证券简称:昌盛铝业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东莞市昌盛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市昌盛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7年3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梅芳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监事会召开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议案及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和《关于做好挂牌公司、退市公司及两网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
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6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审核,
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各项规定,未发现公司 2016年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基本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6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7年度财务预算
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17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的主要内容: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监事会认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监事会对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没有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
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意见的议案》。
议案的主要内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2016年度东莞市昌盛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出具了专项意见,详见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东莞市昌盛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东莞市昌盛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
议》。
特此公告。
东莞市昌盛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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