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房店光阳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回复
光阳轴承资讯
2018-02-08 16:23:47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8-02-08

瓦房店光阳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瓦房店光阳轴承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的回复



二〇一六年六月



瓦房店光阳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瓦房店光阳轴承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的回复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贵公司审查反馈意见已收悉。感谢贵公司对瓦房店光阳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申请文件的审核。瓦房店光阳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组以及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对贵公司提出的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讨论与核查,并逐项落实后进行了书面说明,涉及需要相关中介机构核查及发表意见的部分,已由各中介机构分别出具了核查意见。涉及对《瓦房店光阳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以下简称“公开转让说明书”)进行修改或补充披露的部分,已按照《关于做好申请材料接收工作有关注意事项的通知》及《关于瓦房店光阳轴承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以下简称“反馈意见”)的要求对《公开转让说明书》进行了修改和补充,并已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以楷体加粗标明。



本回复报告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黑体(不加粗):反馈意见所列问题



宋体(不加粗):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的回复



楷体(加粗): 对公开转让说明书(申报稿)的修改或补充披露部分



现就《反馈意见》中提及的问题逐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特殊问题



1、报告期内,公司业绩波动较大,201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负数,2015年扭亏为盈。



(1)请公司补充披露具体原因及其合理性,如何应对波动较大的风险,具体措施及其有效性。



【公司回复】



公司已在公开转让说明书“第四节 公司财务会计信息”之“五、(二)、1



盈利能力分析”中补充披露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业绩波动较大,201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负



数,2015年扭亏为盈,其主要原因及其合理性如下:



公司2015年及2014年的收入成本以及费用的比例和指标都基本保持平稳,



2015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36.05万元比2014年的-22.05万元增加



158.10 万元,主要影响净利润波动的原因为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余额的清理



以及坏账准备的冲回。



2015 年公司在组织申报“新三板”挂牌工作中,对各项经营管理工作进行



了疏理和规范,加强了资产的管理,大规模清理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加大了催款力度。2015 年应收款项余额显着下降,按照账龄分析法测算的应计提坏账准备低于已计提坏账准备,冲回资产减值损失。造成了对2014年净利润的影响为-102.51万元,对2015年净利润影响为67.17万元。



2、应对措施及其有效性。



①加大产品的研发投入力度,增强产品的科技含量,适应国家产业政策的发展;



② 制定合理的应收账款政策,给予适当的回款周期以及采取恰当的催款措



施,保证应收账款收回的及时性,以此减少坏账准备计提对经营业绩的影响。



(2)请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市场开发能力、市场前景、公司核心竞争优势、上下游资源优势及稳定性、资金筹资能力、期后签订合同、期后收入实现情况等,评估公司在可预见的未来的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回复】



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瓦房店光阳轴承股份有限公司是我国重大型轴承的主要研发基地(产品加工范围最大达2300mm),企业共有5,000多种规格的重大型轴承产品(覆盖冶金、矿山、能源、工程机械等行业),拥有多项专有制造技术;在重大型轧机轴承研发能力、重大型剖分轴承和超轻型剖分轴承制造技术、隔膜泵轴承制造技术、大型机床主轴用精密轴承制造技术、特大型工程机械轴承研发能力等方面处于国内领先地位。本公司生产的产品所有工序均由本公司加工,其好处于可以压缩成本,有利于产品质量控制,可以满足客户及时供货的需要。



公司具备完善的技术创新体系,研发和实验检验设施齐全。公司长期与大连理工大学、山东大学、天津水泥设计院、重庆钢铁研究总院等院所保持合作关系,时刻关注轴承制造技术的最新发展和工矿、冶金等专属领域的行业科技动态,……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