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10
证券代码:838648 证券简称:光阳轴承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瓦房店光阳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无需其他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程序。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2017年5月5日9时30分
结束时间:2017年5月5日11时30分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5月2日,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17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2016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6、审议《关于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2、自然人股东由代理人代表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5、办理登记手续,可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进行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7年5月5日8:00至9:00
(三)登记地点: 瓦房店光阳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玉玲
联系电话:0411-85647900
联系传真:0411-85647666
(二)会议费用:参会股东交通费、食宿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
请于会议召开十日前提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瓦房店光阳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瓦房店光阳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瓦房店光阳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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