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2-06
公告编号:2018-075
证券代码:838645 证券简称:和元生物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吉林和元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中洋、李红艳为公司向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原分行申请2800万存量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保证担保。张中洋、李红艳以自有房产(不动产登记号:【吉(2018)松原市不动产第0023272号】)为公司向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原分行申请2800万存量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张中洋、李红艳不要求公司提供反担保或支付担保费用。
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中洋、李红艳为本次全资子公司吉林元和元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向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原分行申请7000万项目贷款提供连带保证担
保,并由李红艳以其持有的公司1452.00万股(占总股本13.811%)股票,张中洋以其持有的公司4739.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42.695%)股票质押提供补充担保。张中洋、李红艳不要求公司提供反担保或支付担保费用。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8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28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议案、《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全资子公司向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7000万项目贷款提供担保构成关联交易》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张中洋、李红艳回避以上两议案的表决。以上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18-075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自然人
姓名:张中洋
住所: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镜湖波尔多小区***号
2.自然人
姓名:李红艳
住所: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镜湖波尔多小区***号
(二)关联关系
张中洋持有公司4739.2万股,占公司股份42.695%,为公司控股股东;李红艳持有公司1452万股,占公司股份13.081%。张中洋与李红艳系夫妻关系,两人合计持有公司55.776%的股份。同时,张中洋担任公司董事长,李红艳担任公司董事,两人能够对公司的经营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张中洋、李红艳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张中洋、李红艳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贷款提供连带保证担保及股权质押担保,张中洋、李红艳以自有房屋为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抵押担保,不要求公司提供反担保或支付担保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18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使用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的议案》(公告编号:
2018-036、2018-040),根据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统一授信管理要求,吉林
公告编号:2018-075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原分行(以下简称:松原分行)给予公司综合授信9800万元,存量流动资金贷款2800万元,新增项目贷款7000万元,公司之前向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小企业中心)的流动资金贷款2600万和吉税贷贷款200万元共计2800万元转入松原分行的综合授信内,经办银行由小企业中心变更为松原分行,公司会协调银行相关部门完成对小企业中心全部贷款的还款工作,并重新向松原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2800万,贷款期限:一年,贷款利率:不超过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上浮50%,抵押物:公司自有房地产。实际控制人张中洋、李红艳为公司向松原分行申请2800万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保证,实际控制人张中洋、李红艳以自有房产(不动产登记证号:【吉(2018)松原市不动产第0023272号】)为公司向松原分行申请28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抵押担保。
根据公司2017年第一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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