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11-23
重庆澳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重庆澳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二次反馈意见》的回复
二零一六年七月
重庆澳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重庆澳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挂牌
申请文件的第二次反馈意见》的回复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贵公司《关于重庆澳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二次反馈意见》审查反馈意见已收悉,重庆澳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彩新材”、“公司”、“本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以及北京德恒(重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对贵公司提出的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讨论与补充调查,对反馈意见中所提及的问题逐项予以落实并进行了回复说明。涉及需要相关中介机构核查及发表意见的部分,已由各中介机构分别出具了核查意见。涉及对《重庆澳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以下简称“公开转让说明书”)进行修改或补充披露的部分,已按照《关于重庆澳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二次反馈意见》(以下简称“反馈意见”)的要求进行了修改和补充,并已在《公开转让说明书》(反馈稿)中以楷体加粗标明。
如无其他特别说明,本回复中的释义与《公开转让说明书》释义一致。
本回复报告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反馈意见所列问题
仿宋
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的回复
宋体(不加粗)
对公开转让说明书等申报文件的修改或补充披露部分
楷体(加粗)
1、公司于第一次反馈回复时对公开转让说明书进行多处修
改,其中包含资质、合同、权属、财务数据等内容。请公司说明上述修改的原因,是否存在其他信息披露错误或披露文件不一致的问题。
【公司回复】
公司于第一次反馈回复时公开转让说明书进行了9处修改,详见《重庆澳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重庆澳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的回复》之“一、公司特殊问题”之“《公开转让说明书》其他修改部分说明”,修改分为更新和更正两部分,其中更新部分6处,更正部分3处,具体原因如下:
一、更新部分
(1)向股转公司申报时,公司尚未收到新申请专利的受理书,截止本轮反馈回复之日止,公司新申请了6项专利权并收到相关受理书,故在《公开转让说明书》“第二章 公司业务”之“ 三、公司业务关键资源要素”之“ (二)主要无形资产”之“ 2、专利权”中更新补充披露如下:
公司申请中的专利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专利名称 申请号 申请人 专利申请日 专利类型 状态
PPA母粒及其制
1 201610198834.7 澳彩新材 2016.4.1 发明专利 审查中
备方法
TPE弹性体专用
2 色母粒及其制备 201610198831.3 澳彩新材 2016.4.1 发明专利 审查中
方法
地暖管专用色母
3 201610198830.9 澳彩新材 2016.4.1 发明专利 审查中
粒及其制备方法
流延膜专用色母
4 201610198829.6 澳彩新材 2016.4.1 发明专利 审查中
及其制备方法
硬质PVC色母粒
5 201610198828.1 澳彩新材 2016.4.1 发明专利 审查中
及其制备方法
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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