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7-20
证券代码:838621 证券简称:准信消防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准信智慧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准信智慧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7年7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杰提议召开,并于2017年7月18日以邮件、传真等形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杰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人数共5人, 实际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共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一百一十条、一百一十一条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准信智慧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于业务调整,拟转让其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小蜜蜂互联(北京)消防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蜜蜂”)的63%股权。截至2017年6月30日,经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中和谊评估字[2017]21019号),小蜜蜂的净资产评估价值为 230万元。公司拟将小蜜蜂股权中的
4,671,327股(46.71%)转让给李晓华,转让价格拟定为157万元,
1,628,673股(16.29%)转让给刘高杰,转让价格拟定为55万元。转
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小蜜蜂股权。
2017年1月1日,公司与小蜜蜂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由小
蜜蜂承租公司位于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号院2号楼19C5室
部分房屋作为办公场所,租赁期限从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
月31日,租金为每月4267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小蜜蜂拟继续
租赁该办公场所直至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届满。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李晓华持有公司2.65%的股权,并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故回
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议王清湄女士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的
议案》
1、议案内容:
董事会董事李晓华先生因个人原因辞职,为保证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运行,公司董事会提名王清湄女士为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该候选人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王清湄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副总经理李晓华先生因个人原因辞职,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王清湄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提请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三、 备查文件目录
《准信智慧消防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准信智慧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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