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09
公告编号:2023-012
证券代码:838566 证券简称:中人网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北京中人网信息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孙枫收到关于对北京中人网信息咨询股份有
限公司、孙枫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北京中人网信息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孙枫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3 年 8 月 8 日
生效日期:2023 年 8 月 8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出具警示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北京中人网信息咨询股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份有限公司
孙枫 董监高 时任董事长、时任董事会
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公告编号:2023-012
未按期编制并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截至 2023 年 4 月 30 日,北京中人网信息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未能按期编制并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
公司时任董事长、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孙枫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依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决定对公司及孙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截至 2023 年 4 月 30 日,北京中人网信息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未能按期编制并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
公司时任董事长、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孙枫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依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决定对公司及孙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应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公告编号:2023-012
(三)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相关责任主体将吸取教训,严格按照《业务规则》、《信息披露规则》等业务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时。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北京中人网信息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孙枫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3]144 号。
北京中人网信息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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