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22
广州博善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一日
(经公司2017年8月21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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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说明
为了激励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以及长期为公司服务的核心员工,使激励对象分享公司成长收益,广州博善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善生物”或“公司”)就管理层及核心员工(以下简称“激励对象”)激励事宜,特制定本激励计划。
1、本激励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制定。
2、因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尚未颁布股票期权激励相关业务规则,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时,由此引致公司总股本增加,按照目前适用的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业务规则,仍需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等股票发行程序。因此,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时可能存在如下风险:由于股票发行事宜未能经过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者未能取得相关监管机构审批、备案导致股票期权不能行权。
3、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前,如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颁布施行股票期权激励相关业务规则的,则本激励计划将根据该等业务规则的要求执行。
4、博善生物本次激励计划为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其股票来源为博善生物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新股,新增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5万元,拟定为75万份股票期权,新增注册资本占公司增资后总注册资本的4.7619%。
5、本次激励计划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75万份股票,涉及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时间以行权价格购买1股公司股票的权利。
6、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2元/股。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7、在本激励计划生效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期权行权,若博善生物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分红、股份拆细或减资、增资等事宜,股票期权的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将做相应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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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4年,自股票期权的授予日起计算。
9、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10、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股票期权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激励对象认购本公司股票的来源为其合法收入来源。
11、公司遇到法定情形或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可以暂时中止或终止本激励计划。
12、本次股票期权激励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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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释义......5
第二章 实施股票期权激励的目的......6
第三章 本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6
第四章 激励对象......7
第五章 本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8
第六章 本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18
第七章 本激励计划的终止......19
第八章 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20
第九章 附则......21
附件:激励对象签名表......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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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名词或简称在本文件中具有如下含义:
博善生物、公司 指广州博善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激励计划 指广州博善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激励股票 指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认购取得的公司股票
指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认购公司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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