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7-24
公告编号:2023-041
证券代码:838564 证券简称:康平铁科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青岛康平高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一)回购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公司价值的认可,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以实现维护公司市场形象、维护投资者利益的目的。
(二)回购方式
本次回购方式为竞价方式回购。
(三)回购价格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近期公司股价,确定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 1.5 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四)拟回购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 500,000 股,不超过 1,00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
本的比例为 0.31%-0.61%。
(五)拟回购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根据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及拟回购价格上限,预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 1,500,000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具体回购股份使用资金总额以回购完成实际情况为准。
(六)回购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 2023 年 5 月 11 日开始,至 2024 年 5 月 10 日结束。
如果触发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
公告编号:2023-041
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定提前终止实施回购事宜,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2、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实施回购:
(1)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披露前 10 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3)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 回购方案实施结果
本次股份回购期限自 2023 年 5 月 11 日开始,至 2024 年 5 月 10 日结束,实际回购
数量占拟回购数量上限的比例为 100.09%,已超过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规模下限,具体情况如下:
截止 2023 年 7 月 21 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竞价转让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 1,000,94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1%。本次回购股份平均成交价为 0.933 元/
股,最高价为 0.99 元/股,最低价为 0.81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933,952.15 元,
占公司拟回购资金总额上限的 62.26%。
除权益分派及股票交易方式导致的调整情况外,本次回购实施结果与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差异。
在实施股份回购过程中,由于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导致超出回购股份上限942股。上述行为主要是工作人员因疏忽导致的误操作,不具有主观故意性。公司将吸取经验教训,认真梳理总结回购操作流程,重点强化回购操作技术环节的审核与监控,审慎操作,杜绝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对本次事件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致以诚挚的歉意。三、 回购期间信息披露情况
2023 年 4 月 21 日和 2023 年 5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 202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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