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1-16
公告编号:2018-032
证券代码:838562 证券简称:维斗科技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东莞市维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1月15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维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8年11月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钟木生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监事会成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5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职工教育经费计提比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东莞市维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和内部改进管理的需要,拟自2019年1月1日起调整职工教育经费的计提比例,将职工教育经费的提取标准由按照工资总额的2.5%计提变更为按照工资总额的
公告编号:2018-032
1.5%计提。
根据国家相关制度规定,企业应当按照工资总额的1.5%计提标准,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对于从业人员技术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可以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2.5%计提职工教育经费计入成本费用。
公司现执行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2.5%计提职工教育经费,截止2018年6月30日,公司应付职工教育经费结余728,630.92元(未经审计),余额较大。公司经综合考虑后续培训任务并结合职工教育经费存量较大的实际情况,现决定将职工教育经费的提取比例调整为按照工资总额1.5%的计提标准,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定于2018年12月3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东莞市维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18-032
东莞市维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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