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8-02
公告编号:2018-023
证券代码:838562 证券简称:维斗科技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东莞市维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公司子公司东莞市源开鑫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因经营业务发展需要,拟与台骏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签订融资合同,以“售后回租”的方式进行融资,租金总额人民币7,000,000.00元,租赁期限为24个月(租金总额、租赁期限以实际签订的融资合同为准)。该融资业务拟由东莞市维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钟木生,公司董事、总经理杨俊文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保证金额,保证期限等以实际签订协议为准。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东莞市源开鑫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与台骏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签订融资合同暨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应出席会议董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5人;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董事钟木生、杨俊文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相关规定,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公告编号:2018-023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自然人
姓名:钟木生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横坑时富花园**幢**座**房
2.自然人
姓名:杨俊文
住所:江西省瑞金市沙洲坝镇官山村社前小组***号
(二)关联关系
钟木生持有公司35.22%股份,担任公司董事长,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俊文持有公司35.22%股份,是公司的董事、总经理。
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方的担保行为,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子公司东莞市源开鑫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因经营业务发展需要,拟与台骏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签订融资合同,以“售后回租”的方式进行融资,租金总额人民币7,000,000.00元,租赁期限为24个月(租金总额、租赁期限以实际签订的融资合同为准)。该融资业务拟由东莞市维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钟木生,公司董事、总经理杨俊文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保证金额,保证期限等以实际签订协议为准。
本次交易协议尚未签署,待签署后将补充披露相关内容。
公告编号:2018-023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业务完整性和独立性无不利影响,有利于优化子公司资金利用,对公司经营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东莞市维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东莞市维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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