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30
证券代码:838562 证券简称:维斗科技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东莞市维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东莞市维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2018年04月20日10时00分
结束时间:2018年04月20日12时00分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4月16日,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
(七)会议地点:东莞市维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18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17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6、《关于<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钟木生转让其持有深圳市富赢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出资额确认股份支付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附授权委托书)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可用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但不受理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8年4月20日9时00分至9时59分
(三)登记地点:
东莞市维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号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 :赵喜
联系电话:0769-81259211
传 真:0769-81259212
(二)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者请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10日前提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东莞市维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东莞市维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东莞市维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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