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29
鑫英泰
NEEQ:838526
湖北鑫英泰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半年度报告
2023
重要提示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公司负责人易国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蔡红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蔡红喜保证半
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本半年度报告已经挂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不存在未出席审议的董事。
四、本半年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五、本半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
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六、本半年度报告已在“第二节 会计数据和经营情况”之“七、 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分析”对公司报
告期内的重大风险因素进行分析, 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七、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及原因
不存在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
目录
第一节 公司概况 ...... 5
第二节 会计数据和经营情况 ...... 6
第三节 重大事件 ...... 13
第四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5
第五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变动情况...... 17
第六节 财务会计报告 ...... 19
附件Ⅰ会计信息调整及差异情况...... 100
附件Ⅱ融资情况...... 100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
备查文件目录 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报告期内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开披露过的所
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文件备置地址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释义
释义项目 释义
鑫英泰、公司、本公司 指 湖北鑫英泰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 指 易国华
实际控制人 指 易国华和王乔珍
鑫芯电子 指 武汉鑫芯电子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鑫英泰软件 指 湖北鑫英泰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派奥斯 指 武汉派奥斯传感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鑫英汇合伙 指 武汉鑫英汇商务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
东,员工持股平台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指 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高级管理人员 指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烽火光电子 指 武汉烽火光电子信息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全国股转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北交所 指 北京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