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12-13
公告编号:2022-103
证券代码:838526 证券简称:鑫英泰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湖北鑫英泰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湖北鑫英泰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本人作为湖北鑫英泰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有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就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提名高华玮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人认为本次选举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提名高华玮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同意通过以上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公告编号:2022-103
(本页无正文,为《湖北鑫英泰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公告》之签字页)
湖北鑫英泰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友棠
艾 华
文 灏
2022 年 1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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