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11-24
证券代码:838525 证券简称:德化恒忆 主办券商:恒泰证券
德化恒忆陶瓷艺术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名称:德化恒忆陶瓷艺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挂牌地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股票简称:德化恒忆
股票代码:838525
信息披露义务人:林鸿福
住所:福建省德化县龙浔镇浔阳路8号704室
股份变动性质:减持、协议转让
权益变动日期: 2016年11月2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格式准则第5号—权益
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
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与之相
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管理办法》、《准则5号》的规定,本报告
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德化恒忆陶瓷艺术股份有限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
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德化恒忆陶瓷艺术股份
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内容进行。除本信息披
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
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2
目 录......3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7
第五节 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9
第七节 备查文件......10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及签署页......11
附表1:权益变动报告书......12
第一节 释义
除非本报告书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指 林鸿福
公司、德化恒忆指 德化恒忆陶瓷艺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林鸿福于2016年11月23日
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协议转
让方式转让德化恒忆陶瓷艺术股份有限公
司3,450,000股股份的权益变动行为,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控股股东林鸿福本次转让前持有公司股份
38,765,492股,占公司发行股份的53.91%。
本次转让后持有公司股份35,315,492股,
占公司发行股份的49.11%。
《德化恒忆陶瓷艺术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变
本报告书 指 动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
林鸿福,男,1969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安徽财贸学院(现名:安徽财经大学)本科学历,国家“”领军人才、中国传统工艺美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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