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5-18
公告编号:2017-016
证券代码:838521 证券简称:富硒香 主办券商:华龙证券
安徽富硒香生物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银行贷款逾期未归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安徽富硒香生物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硒香”)于 2016年 2月2 日向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巢湖支行借款人民币肆佰万元(4,000,000.00),借款期限为 12个月。巢湖市金源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为该笔借款的80%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以保证金存款40万提供质押担保;公司股东黄鹤春、黄鹏程对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股东黄鹤春以个人定期存款 40 万提供质押担保;同时公司以10 台机器设备作抵押,作价454万元为巢湖市金源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反担保。该笔借款于2017年2月1日到期,但由于公司资金周转困难,未能按期支付。目前已由巢湖市金源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代为偿还。
二、公司于2015年8月14日向出借人合肥市工业投资控股有
限公司委托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巢湖分行借款人民币叁佰万元(3,000,000.00),借款期限为 20个月,于2017年4月20日到期,但由于公司资金周转困难,未能按期支付。
公告编号:2017-016
三、公司于2016年1月27日向巢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坝镇支行借款人民币柒佰玖拾万元(7,900,000.00),借款期限为 10 个月。公司以拥有的房产(房产证号分别为:房地权证巢湖市300313号、房地权证巢湖市300314号、房地权证巢湖市300315号、房地权证巢湖市300316号)提供抵押担保。该笔借款于2016年11月27日到期,但由于公司资金周转困难,未能按期支付。
四、公司于2016年1月27日向巢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坝镇支行借款人民币柒拾万元(700,000.00),借款期限为 10 个月。公司以拥有的房产、土地(土地证号:巢国用(2016)第 0109 号;房产证号分别为:房地权证巢湖市300313号、房地权证巢湖市300314号、房地权证巢湖市300315号、房地权证巢湖市300316号)提供抵押担保。该笔借款于2016年11月27日到期,但由于公司资金周转困难,未能按期支付。
五、公司于 2015年11月23日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
肥分行借款人民币玖佰万元(9,000,000.00),借款期限为 12
个月。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股东黄鹤春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以拥有的滁州国元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同时公司股东黄鹤春、以及自然人刘新宇、魏春向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保证责任的反担保,安徽裕丰粮油集团有限公司向安徽省信用 公告编号:2017-016
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保证责任的反担保。该笔借款于2016
年11月23日到期,但由于公司资金周转困难,未能按期支付。
特此公告。
安徽富硒香生物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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