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0-22
公告编号:2018-024
证券代码:838510 证券简称:弘亮光电 主办券商:方正证券
深圳市弘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0月20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及电话会议方式召开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8年10月1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洪亮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5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上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考虑到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同时兼顾对投资者
公告编号:2018-024
的合理回报,根据《公司法》和相关政策规定,公司拟进行2018年上半年度权益分派,具体方案如下: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挂牌公司未经审计合并资产负债报表未分配利润为64,770,399.65元,未经审计母公司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为29,931,916.43元。
公司拟以2018年6月30日总股本29,790,870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股2股,共计转增5,958,174股,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6元人民币现金,共计派送现金17,874,522.00元,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事项,不需回避。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深圳市弘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章程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第六条原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979.087万元。
现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574.9044万元。
第十九条原为:公司的股份总额为2979.087万股。
现修改为:公司的股份总额为3574.9044万股。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事项,不需回避。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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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1.议案内容:
董事会提请于2018年11月6日上午10:00-12:00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上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议案和《关于修改<深圳市弘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深圳市弘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弘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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