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2-08
公告编号: 2017-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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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838510 证券简称: 弘亮光电 主办券商: 方正证券
深圳市弘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2017 年 12 月 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 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芙蓉工业区芙蓉五路西
2 号厂房 2 楼东面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
4.会议召集人: 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 董事长张洪亮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 合规、 合章程性说明: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共 6 人, 持
有表决权的股份 29,790,87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00%。
二、 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 议案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法》
和《 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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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通过《 关于变更公司商业模式及发展战略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发展需要, 拟增加产品生产业务, 从而形成研发、 生产、
销售完整的产业链。 因此, 公司商业模式及发展战略拟由“ 研发和销
售 LED 发光二级管和光电产品” 变更为“ 研发、 生产和销售 LED 发光
二级管、 光电产品及提供 LED 光学技术方案”。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 披露的《 关于变更公
司商业模式及发展战略的公告》 ( 公告编号: 2017-039) 。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9,790,87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 不需回避。
(二)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超出预
计范围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关于预计 2017 年度
日常性关联交易议案》, 同意 2017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深圳市凯博光电
有限公司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不超过人民币 50 万元。在实际执行中,
公司向关联方深圳市凯博光电有限公司发生的房租租金及水电费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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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超过本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 预计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该关
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60 万元。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1 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 上的《 关于 2017 年度
日常性关联交易超出预计范围的公告》 ( 公告编号: 2017-040) 。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9,790,87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张洪亮持有深圳市凯博光电有限公司
90%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 股东张洪亮与股东胡超琦系夫妻关系, 与
股东张顺航系父子关系, 张洪亮为股东深圳市弘亮投资中心( 有限合
伙)、 深圳市弘冠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 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胡超琦
为股东深圳市弘磊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 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因全体
股东均为关联股东, 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无需回
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 关于与关联方深圳市鑫鸿科技有限公司发生
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实际经营需要, 截止 2017 年 11 月 20 日, 公司向关联方深圳
市鑫鸿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商品 549,017.31 元, 预计截止 2017 年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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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31 日, 发生交易总额不超过 70 万元。 该交易发生时未及时审议,
现予以补充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1 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 上的《 关于与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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