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1-21
公告编号:2017-040
证券代码:838510 证券简称:弘亮光电 主办券商:方正证券
深圳市弘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超出预计范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超出预计范围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告。
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7年度
日常性关联交易议案》,同意2017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深圳市凯博光
电有限公司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在实际执行
中,公司向关联方深圳市凯博光电有限公司发生的房租租金及水电费交易超过本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预计至2017年12月31日该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60万元。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洪亮持有深圳市凯博光电有限公司90%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7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超出预计范围的议案》,因
公告编号:2017-040
董事张洪亮、胡超琦、张顺航与本议案存在关联关系,因此回避表决;因出席本次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将本议案直接提交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深圳市凯博光电 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芙蓉
有限公司 工业区芙蓉五路西2号 有限责任公司 张洪亮
厂房
(二)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张洪亮持有深圳市凯博光电有限公司90%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预计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与深圳市凯博光电有限公司发
生的房租租金及水电费不超过60万元,由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业
务开展的实际需要签署相关协议。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平、自愿原则,按照市场价格定价,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公司独立性未因关联交易受到影响。
公告编号:2017-040
五、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是合理的、必要的。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利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因关联交易受到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超出的累计金额及超出预计金额的原因
因公司发展需要,租赁面积由628平方米变更为1200平方米,
故公司与深圳市凯博光电有限公司发生的房租租金及水电费日常性关联交易超出范围预计不超过10万元,预计总金额不超过60万元。
六、备查文件目录
《深圳市弘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深圳市弘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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