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9-14
公告编号:2017-025
证券代码:838510 证券简称:弘亮光电 主办券商:方正证券
深圳市弘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程序履行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7年9月13日审议并通过:
任命刘合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刘合明先生任期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即2017年9月13日至2019年1月16日)。
本次会议召开6日前以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实际到会董事5
人,持有公司股份15,000,000股,占股份总数的89.12%,会议由张
洪亮先生主持。
以上决议表决情况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被任免董监高人员情况
该任命副总经理刘合明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00%。
刘合明,男,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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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17-025
中学历。2004年6月至2007年5月任早安股份有限公司营运副总经
理;2007年5月至2012年5月任弘亮有限业务经理;2012年5月至
今任稳瑞光电副总经理;2016年1月至今任弘亮光电董事。
刘合明先生最近24个月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受
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采取证券市场进入措施的情形,亦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股转系统《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的任职要求。
(三)任命/免职原因
公司战略规划和实际发展的需要。
二、上述人员任免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人数的影响
刘合明先生系公司董事,本次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对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人数没有影响。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上的影响
任命刘合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系出于公司战略规划和实际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在治理结构上的进一步完善,对公司经营、管理产生积极影响。
三、备查文件
《深圳市弘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深圳市弘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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