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2-22
公告编号:2019-010
证券代码:838503 证券简称:海带宝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深圳海带宝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深圳海带宝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于2019年2月
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应出席本次董事会董事共7人,实际与会董事7人,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以上议案尚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二、对异议股东的保护措施
为保护异议股东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若有股东对《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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牌》的议案存在异议,将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与异议股东进行协商,妥善解决异议股东的诉求。
具体如下:
1、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或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对《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未投同意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寄送书面申请材料,要求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回购其股权的股东;
(4)未损害公司利益的股东;
(5)股东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况。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2、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不低于异议股东获取公司股份的成本价格,具体回购价格及回购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为准。
3、回购的期限
回购期限为自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0个转让日内,异议股东需在此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交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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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申请,回购申请材料包含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的交易流水单、股份数量、异议股东的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提交回购申请的异议股东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不再承担回购义务。
4、回购特别提示及具体联系方式
由于回购股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因此董事会郑重提示各位投资者如有异议,请尽快与公司联系有关股份回购事宜。
联系人:姜宁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与前海路交汇处星海名城7期1702-1703
联系电话:0755-29411973
联系传真:0755-29411973
特此公告。
深圳海带宝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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