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0-08
公告编号:2018-047
证券代码:838503 证券简称:海带宝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深圳海带宝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因公司业务发展,公司以关联方张姣云女士个人资产做抵押,向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申请700万元贷款。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8年9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向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申请700万元暨关联抵押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董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应由非关联董事通过,关联董事张姣云、邓豪、张小云回避此项表决。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自然人
姓名:张姣云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西乡桃源居14区7栋602房
公告编号:2018-047
(二)关联关系
张姣云女士为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偶发性关联交易。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担保是公司关联方自愿无偿为公司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情况。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进一步拓展公司业务,公司以关联方张姣云女士个人资产做抵押,向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申请700万元贷款。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为实现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
关联方无偿为公司提供担保,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发展有积极影响,不仅降低了公司财务成本,也推动了公司的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六、备查文件目录
《深圳海带宝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深圳海带宝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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