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12-27
公告编号:2016-022
证券代码:838492 证券简称:聚力机械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江苏聚力智能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2016年12月26日,江苏聚力智能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
年12月20日向各位董事以电话和短信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开
林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许金龙负责记录。公司董事共计5人,本次
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
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使用2016年第一次股票发行募集
资金偿还中信银行2000万元借款的议案》。
1、审议内容:
2016年12月9日,公司2016年第一次定向发行股票事宜已取
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聚力智能机械 公告编号:2016-022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6]9056号)。
公司本次股票发行新增股票将于2016年12月2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现公司拟使用 2016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偿还中信银行
2000 万元借款,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股票发行方案》中规定
的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提前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详情见公司于2016年10月1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或www.neeq.cc公告的《股票发行方案(更正后)》,公告编号为2016-014)。
2、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回避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根据《江苏聚力智能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第三章第十二条规定:“单次使用募集资金额度 20%以上或 1200万元以上的,须由董事会批准。”因此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江苏聚力智能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聚力智能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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