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谷智能: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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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10 16:4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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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1-10



公告编号:2019-004



证券代码:838490 证券简称:蓝谷智能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广州市蓝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广州市蓝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公司于2019年1月10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详见《广州市蓝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01)。



为充分保护公司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但未参加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告编号:2019-004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协调第三方以公平合理的价格对异议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回购价格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时的成本价格,具体回购价格及方式以双方协商为准。



二、异议股东所持股份数量以公司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持有人名册》记载的信息为准。



三、异议股东申报股份转让的期限为自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至终止挂牌后10个转让日止,异议股东需在此期限内将异议股东签字、盖章的书面回购申报文件以亲自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交付至公司,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的异议股东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不再承担上述义务。



若因上述问题产生任何纠纷或争议,公司、股东及相关方应当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由于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因此董事会郑重提示所有股东如有异议,请尽快与公司联系有关股份转让事宜。



联系人:潘景春



联系电话:020-22883368



传真:020-22883353





公告编号:2019-004

邮箱:340336204@qq.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番禺大道北555号天安总部中心4号楼101、201



广州市蓝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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