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4-29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推荐
厦门久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推荐报告
二零一六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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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推荐
厦门久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推荐报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
统公司” ) 发布的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 (试行) 》 (以下简称 “ 《业
务规则》 ” ) ,厦门久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泽电力” 、 “股份公司”
或“公司” )就其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
系统” )挂牌的事宜经过股东大会决议,并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兴业证券”或“我公司” )签订了《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 。
根据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发布的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尽
职调查工作指引(试行) 》 (以下简称“ 《尽职调查工作指引》 ” ,我公司对久泽电
力的公司业务情况、公司治理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公司合法合规情况等进行了
尽职调查,对久泽电力本次申请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出具本报告。
一、尽职调查情况
兴业证券推荐久泽电力挂牌项目小组(以下简称“项目小组” )根据《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试行) 》的要求,对久泽电
力进行了尽职调查,了解的主要事项包括公司的基本情况、历史沿革、独立性、
关联交易、同业竞争、规范运作、持续经营、财务状况、发展前景、重大事项等。
项目小组与久泽电力董事、监事、总经理、财务负责人、部分员工进行了交
谈,并同公司聘请的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经办律师、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签字注册会计师、中瑞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签字注
册资产评估师进行了交流;查阅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记
录、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审计报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
记资料、纳税凭证、重大业务合同等;了解了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内控制度、
规范运作情况和发展计划。通过上述尽职调查,项目小组出具了《厦门久泽电力
股份有限公司尽职调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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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规定的挂牌
条件
(一)公司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
久泽电力系厦门久泽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泽有限” )以经审计
的截至 2015 年12 月 31日的净资产值折股方式整体变更的股份公司,久泽有限
成立于2008 年5 月15 日。
2016年 1月 15日, 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编号为 “闽
华兴所(2016)审字 X-002 号”的《审计报告》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久
泽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为42,804,377.93 元。
2016年 1月 15日,中瑞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出具编号为“中瑞
评报字[2016]第 000034号”的《评估报告》 ,截至 2015 年 12月 31 日,久泽
有限经评估的净资产值为4,620.64 万元。
2016年 1月 15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审计报告》和《评
估报告》 ,同意公司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以有限公司的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
有限公司以经审计确认的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整体变更后,
原全体股东的持股比例保持不变, 各股东以变更后的注册资本按原有出资比例对
应折合成相应股份数。同日,股份公司全体发起人昌庆松、陈志强、黄俊杰、杨
乃叶、厦门久泽安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发起人协议》 ,明确
各发起人在股份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2016年 1月 30日,公司召开股份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
过《关于设立厦门久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厦门久泽电力股份有限
公司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后,原全体股东的持股
比例保持不变, 各股东以变更后的注册资本按原有出资比例对应折合成相应股份
数。 股份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成员和第一届监事会
非职工代表监事。
2016年 1月 30日,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闽华兴
所(2016)验字 X-003号” 《验资报告》 ,确认截至 2016年 1月 30日,股份公司
(筹)已收到各发起股东缴纳的股本合计人民币 3,750万元。各发起人以各自持
有的久泽有限出资额对应的权益作为出资,按久泽有限截至 2015 年12 月 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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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经审计账面净资产 1.1415:1 的比例折合成公司股份,其中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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