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电气:东莞证券关于单方解除与江苏凤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协议暨风险提示性公告
摘牌凤凰资讯
2021-08-26 17:4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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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8-26


东莞证券

关于单方解除与江苏凤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协议

暨风险提示性公告

东莞证券作为江苏凤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否履
序号 风险事项类别

行信息披露义务

1 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相关风险 否

2 无主办券商持续督导被强制终止股票挂牌的风险 不适用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相关风险

因江苏凤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凰电气”)未按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主办券商”)签订的《江苏凤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财务顾问协议》《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的约定向主办券商缴纳持续督导费累计已满两年。主办券商根据《中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
的相关规定,履行单方面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程序,于 2021 年 7 月 8 日向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备案材料。

目前,东莞证券已收到全国股转公司下发的《关于对东莞证券和凤凰电气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业务指南》等相关规定,全
国股转公司对东莞证券和凤凰电气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东莞证券与凤凰电
气签订的持续督导协议自 2021 年 8 月 26 日起解除。

2、无主办券商持续督导被强制终止股票挂牌的风险

东莞证券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满三个月,凤凰电气若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持续督导工作,存在被全国股转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启动强制终止股票挂牌程序的风险。
二、 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满三个月,若凤凰电气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其持续督导工作,全国股转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启动终止其股票挂牌程序。
三、 主办券商提示

凤凰电气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未来存在破产财产被出售、分配,主体被注销等风险。公司生产经营已经停滞,人员均已遣散。泗阳县人民法院已就破产清算事项为凤凰电气指定管理人,负责企业相关事务。目前,凤凰电气已无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主办券商已于 2021 年 2 月 23 日、2021 年 4 月 21 日、2021 年 5 月 24 日、
2021 年 6 月 28 日、2021 年 8 月 25 日分别就凤凰电气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停产、主要业务陷入停顿、破产清算、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三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等重大风险事项披露风险提示性公告。

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满三个月,凤凰电气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其持续督导工作的,全国股转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启动终止其股票挂牌程序。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主办券商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慎重作出投资决策。

四、 备查文件目录
(一)《关于对东莞证券和凤凰电气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

东莞证券
2021 年 8 月 26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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