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21
东莞证券
关于江苏凤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东莞证券作为江苏凤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否履
序号 风险事项类别
行信息披露义务
1 预计不能在规定期限披露定期报告存在被终止挂牌风 否
险
2 未在规定期限披露定期报告存在被终止挂牌风险 否
3 停产、主要业务陷入停顿、破产清算 否
4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否
5 三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 否
6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等无法履职或取得联系 否
7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否
8 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相关风险 否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预计不能在规定期限披露定期报告存在被终止挂牌风险
目前,江苏凤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凰电气”、“公司”)尚
未披露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年度报告以及 2018 年半年度报告、2019 年半
年度报告和 2020 年半年度报告。由于公司经营处于停滞状态,员工均已遣散,预计无法按期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
根据《关于做好挂牌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股转系统
办发〔2020〕152 号),如公司未能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披露,则公司股票存
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2.未在规定期限披露定期报告、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生产经营已处于停滞状态,员工均已遣散,无法正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目前,公司尚未披露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年度报告以及 2018 年半年度报
告、2019 年半年度报告和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尚未就自身相关风险情况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3.停产、主要业务陷入停顿、破产清算等经营风险
经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公司已被其债权人泗阳县三联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申请破产清算,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已于
2020 年 6 月 15 日受理该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江苏力豪律师事务所为凤凰电气
管理人。公司已经终止经营,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4.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目前,公司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相关财产均已由法院指定的管理人负责。
5.三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以及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等无法履职
公司已经终止经营,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目前公司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以及内部管理事务等均由管理人负责。公司相关人员均已遣散,董事会已无法正常召开会议,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等公司主要人员均无法履职。
6.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相关风险
根据凤凰电气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主办券商”)签订的《江苏凤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财务顾问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关于持续督导费用之相关约定,凤凰电气应于每年 1 月底前向东莞证券支付当年持续督导费。截至目前,凤凰电气未按协议约定向主办券商缴纳 2019 年、2020 年以及 2021年持续督导费用。鉴于凤凰电气存在前述长期欠缴持续督导费用情形,东莞证券
已于 2021 年 2 月 9 日、2021 年 3 月 11 日向凤凰电气进行书面催收。根据 2020
年 12 月 11 日出台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业务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相关规定,若凤凰电气经主办
券商书面催告三次后仍未足额支付持续督导费用,且距首次催告之日已达三个月,主办券商可以单方面解除持续督导协议。
二、 对公司的影响
1.预计公司无法按期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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