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04
公告编号:2023-019
证券代码:838473 证券简称:慧眼数据 主办券商:川财证券
江苏慧眼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之解除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苏慧眼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张丽秋
女士、瞿研先生、瞿启豪先生、吕楠先生于 2022 年 1 月 1 日签署《一
致行动人协议》,约定成为公司的一致行动人,有效期三年。2023 年 8月 4 日,经友好协商,公司股东张丽秋女士、瞿研先生、瞿启豪先生、吕楠先生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之解除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本次签署的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签署协议各方的基本情况
截止协议签署日,协议各方均为公司在册股东,张丽秋女士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信息披露负责人,持有公司股份 9,943,027 股,持股比例为 28.41%;瞿研先生为公司董事,持有公司股份 5,124,265股,持股比例为 14.64%;;瞿启豪先生为公司股东,持有公司股份759,473 股,持股比例为 2.17%;吕楠先生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持有公司股份 2,916,037 股,持股比例为 8.33%。
二、协议主要内容
1、各方经充分友好协商,各方一致同意自该协议生效之日起,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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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并终止履行原《一致行动人协议》项下的各项权利与义务;
2、自协议生效之日起,各方作为公司的股东,将继续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各自持有的公司股份,依照各自的意愿、独立地享有和行使相关股东权利,履行相关股东义务(包括信息披露义务);
3、各方确认,在原《一致行动人协议》生效期间,各方均遵守了原《一致行动人协议》的各项约定,不存在任何违约行为,各方对原《一致行动人协议》的订立、履行、解除和终止不存在任何争议、异议或纠纷,各方不会就此提出任何诉求或主张;
4、该协议自协议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三、签署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签署协议完成后,因张丽秋及瞿研为夫妻关系,同时瞿研与瞿启豪为父子关系,根据《非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张丽秋、瞿研及瞿启豪被认定为一致行动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丽秋持有公司股份 9,943,027 股,持股比例为 28.41%;瞿研持有公司股份 5,124,265 股,持股比例为 14.64%;瞿启豪持有公司股份 759,473 股,持股比例为 2.17%;张丽秋、瞿研及瞿启豪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5,826,765 股,持股比例为 45.22%,根据《非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张丽秋、瞿研及瞿启豪应当认定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综上所述,签署协议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由张丽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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瞿研、瞿启豪及吕楠变更为张丽秋、瞿研及瞿启豪。
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实际控制人将严格遵循《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法律程序和义务,不损害其他股东利益,不滥用实际控制人地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一致行动人协议之解除协议》
江苏慧眼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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