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17
证券代码:838463 证券简称:正信光电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正信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6 月 1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桂奋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3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21,166,39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26%。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4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2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并在香港联
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正信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战略规划,为推进公司实现跨越式发展,开辟在国际资本市场的融资渠道,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本次发行上市方案:
1、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的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2、发行时间:具体发行并上市时间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境外资本市场状况、境内外监管机构审批进展及其他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内选择适当的时机和发行窗口。
3、发行方式:香港公开发行及国际配售新股。根据国际资本市场的惯例和情况,国际配售可包括但不限于:(1)依据美国 1933 年《证券法》及其修正案项下 144A 规则(或其他豁免)于美国向合格机构投资者进行的发售;及/或(2)依据美国 1933 年《证券法》及其修正案项下 S 条例以离岸交易方式进行的美国境外发行。香港公开发行则为向香港公众投资者公开发售。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审批、境外资本市场状况确定。
4、发行规模:在符合香港联交所最低流通比例以及最低公众持股比例等监管规定的前提下,结合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资本需求,公司本次发行的 H 股股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 25%,即不超过 184,304,000 股(未考虑
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或公司股票上市地最低流通比例要求(两者中较高者),并授予承销商根据届时的市场情况发行不超过上述发行的H股股份数量15%(即不超过 27,644,000 股)的超额配售选择权。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的数量、超额配售事宜,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届时根据公司的资本需求、监管机构审批、境外资本市场状况确定。
5、定价方式: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面值,具体发行价格将在充分考虑公司现有股东利益、投资者接受能力以及发行风险等情况下,根据国际惯例,结合发行时境外资本市场情况、香港股票市场发行情况和公司所处行业同类公司在境外资本市场一般估值水平,通过订单需求并根据境外路演簿记结果,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和承销商共同协商确定。
6、发行对象:本次发行的对象包括参与香港公开发售的公众投资者、参与国际配售的国际投资者、中国境内的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以及中国境内经监管机构批准的或者中国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可以进行境外证券投资的投资者。具体发行对象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审批及境外资本市场状况确定。
7、发售和分配原则:本次发行将分为香港公开发售部分和国际配售部分。香港公开发售部分将根据接获认购者的有效申请数目决定配发给认购者的股份数目。配发基准可能根据认购者在香港公开发售部分有效申请的股份数目而有所不同,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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