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0-26
公告编号:2018-035
证券代码:838454 证券简称:鹰谷光电 主办券商:中航证券
重庆鹰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0月26日
2.会议召开地点:重庆鹰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电话会议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8年10月21日以邮件及通知方式发出5.会议主持人:卜晖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7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于2018年8月17日与李志强、谢小强共同出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有关投资设立的控股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成都鹰谷米特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于2048年1月1日之前缴足;其中
公告编号:2018-035
本公司以货币形式认缴出资1,28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4%;李志强以无形资产(知识产权)认缴出资48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4%;谢小强以无形资产(知识产权)认缴出次24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2%;
(3)注册地:成都高新区天宇路2号10栋1层1号;
(4)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研发;计算机系统集成;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组织结构:子公司不设董事会,任命卜晖为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不设监事会,任命马万雄为公司监事,任期三年;
因对外投资时未及时履行会议决议程序,特召开董事会对此进行追认,本次对外投资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重庆鹰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补充确认公告》(设立控股子公司)》(公告编号:2018-03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回避表决的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董事签字通过的《重庆鹰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成都鹰谷米特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重庆鹰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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