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谷光电:2017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鹰谷光电资讯
2018-04-25 00:5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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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4-24

重庆鹰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发布<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的通知》(股转系统公告[2016]63号)(以下简称《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2017年第一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并出具《2017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重庆鹰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15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庆鹰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拟发行股票290.317万股,每股价格为人民币15.0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3,692,700.00元。上述资金于2017年4月20日全部到位,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17〕8-21号验资报告。



本次募集资金按规定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与主办券商及中国民生银行重庆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资金缴存银行为中国民生银行重庆南坪支行,账号:699566697。



公司于2017年5月23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股转系统函[2017]2781号《关于重庆鹰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取得股转系统函之前,公司不存在提前使用募集资金情形,符合“挂牌公司在取得股份登记函之前,不得使用本次股票发行募集的资金”的规定。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股票发行问题解答(三)》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2017年3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于2017年3月31日在全国股转系统网站平台披露,上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已经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以及信息披露要求。公司的股票发行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合法合规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专项账号专户管理说明



公司2017年第一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已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关于发布<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的要求设立专项募集资金账户,将募集资金存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主办券商及中国民生银行重庆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经核查,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变更后的募集资金用途存在差异。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43,692,700.00元,其中15,000,000.00元用于投资光电传感系统耦合、封装、测试生产线,28,692,700.00元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公司于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缴款截止日(2017年4月20日)之前收到全部募集资金,并于2017年5月23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的股份登记函。公司在取得股份登记函之后开始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一、本次募集资金总额 43,692,700.00



加:银行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 364,401.49



减:发行费用 3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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