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5-19
深圳市立洋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0 年 5 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3
第二章宗旨和经营范围......3
第三章股份......4
第一节股份发行......4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5
第三节股份转让......6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6
第一节股东......6
第二节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9
第三节股东大会的召集......12
第四节股东大会提案与通知......12
第五节股东大会的召开......13
第六节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15
第五章董事会.......18
第一节董事......18
第二节董事会......20
第六章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3
第七章监事会.......25
第一节监事......25
第二节董事会......26
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27
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27
第二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28
第九章通知...... 29
第十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29
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29
第二节解散和清算......31
第十一章投资者关系制度......32
第十二章信息披露制度......33
第十三章修改章程......34
第十四章附则......3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市立洋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深圳市立洋光电子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的原有股东即为公司发起人。
在公司中,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三条 公司名称:深圳市立洋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上屋社区石环路 202 号
创富科技园 B 栋厂房 3-5 层。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22.0002 万元。
第六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为永续经营。
第七条 公司的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自主开展生产经营,不断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产品及服务的核心竞争力,实现股东权益和公司价值的最大化,创造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LED 器件及相关产品、LED 照明灯具及光学透镜的设计、技术开发及销售;智能软件的技术开发;合同能源管理;节能评估、节能改造、节能项目设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许可经营项目:LED器件及相关产品、LED照明灯具及光学透镜的生产。景观亮化美化工程施工;智慧城市工程施工(不含房地产开
发)。路灯、隧道灯、场馆照明及其他照明的安装、调试与维护。
公司根据自身发展能力和业务需要,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可调整经营范围。
第三章 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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