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2-13
公告编号:2019-030
证券代码:838452 证券简称:立洋股份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深圳市立洋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半年度第二次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立洋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于 2019 年 12 月 12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 年半年度第
二次权益分派预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 2019 年 8 月 28 日披露的 2019 年半年度报告,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22,723,778.02 元,母公司
未分配利润为 22,050,336.84 元。2019 年 9 月 26 日,公司以总股本 35,000,000
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红股 4.348572 股,实际分配利润 15,220,002 元。基于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合理的投资回报,公司拟对剩余未分配利润进行第二次权益分派。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50,220,002 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 元(含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没有超额分派。
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5,022,000.2 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采用分派比例不变原则对本次权益分派方案进行调整。
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公告编号:2019-030
2019 年第 78 号)执行。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 2019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分派方案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2 个月内实施。
三、其他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尚需经股东大会批准后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立洋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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