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2-24
公告编号:2020-008
证券代码:838452 证券简称:立洋股份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深圳市立洋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2020 年 10 月 1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以下简称为“中国银行”)申请 1,000 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其中低风险业务额度人民币 500 万元,敞口业务额度人民币 500 万元。
目前,上述低风险业务已结清。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将上述低风险业务额度变更为敞口业务额度,向中国银行申请 500 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敞口业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 资金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公司授信业务(500 万元人民币)拟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屈军毅先生为公司向中国银行提供无偿连带责任担保,同时由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高新投”)为公司向中国银行提供担保;公司实际控制人屈军毅先生为高新投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具体的授信额度、授信模式等以公司、担保方及银行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 年 2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屈军毅先生、秦胜妍女士为该议案的关联方,董事屈军毅先生无偿为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
公告编号:2020-008
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五)项,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因此董事屈军毅先生、秦胜妍女士无需回避表决。
三、公司申请银行授信的必要性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申请银行授信是公司为实现自身业务发展及正常经营所需,通过银行授信的融资方式为公司补充短期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对公司将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备案文件目录
1、《深圳市立洋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临时)决议》。
深圳市立洋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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