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1-23
公告编号:2018-021
证券代码:838450 证券简称:同发股份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江苏同发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通知
江苏同发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01月
1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2018年01月1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p.com.cn)披露了《江苏同发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18-012),定于2018年02月02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01月31日。
二、新增临时提案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01月23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审议了《关于修改<2018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同意票
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18-021
议案内容:公司《2018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公告编号:2018-010)
已于2018年01月18 日登载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
台(www.neeq.com.cn),因本次发行对象变更,公司对已经披露的《2018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进行了修订。
修订后的发行方案详见公司于2018年01月2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2018年第一
次股票发行方案(修订案)》。本次修改不影响《2018年第一次股票发
行方案》中其他条款的效力和执行。
三、董事会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
2018年01月21日,公司股东财富共赢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股
比例符合提交临时提案的资格,且上述事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案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时间、提案程序等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经研究决定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增加上述议案。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其他事
项不变。
四、调整后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江苏同发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
案》
公告编号:2018-021
(二)《关于同意签署<江苏同发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三)《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四)《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五)《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六)《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七)《江苏同发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变更公司名称并修改章程的议案》
(八)《关于修改<2018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提议函》
江苏同发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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