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12-21
公告编号:2016-015
证券代码:838446 证券简称:新秀新材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东新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确认偶发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超出预计金额的偶发性关联交易
2016年9月1日,本公司与公司股东东莞新星投资管理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新星投资”)于公司会议室签订《借款协议》,公司拟向新星投资借入资金 300 万元整,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周转。
借款期限不超过一年,借款利息为零。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新星投资持有公司股份300万股,占公司股份比例15%,为公司
股东。执行事务合伙人陈静女士为公司董事,持有新星投资98%股份,
通过新星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4.7%。此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6年12月20日在公司会议
公告编号:2016-015
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公司向关联方借款的议案》。表决情况是4票同
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董事陈静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执行事务合伙
人
东莞市塘厦镇平
东莞新星投资管理企业山188工业大道 有限合伙 陈静
(有限合伙) 90号A栋101单
元
(二)关联关系
新星投资持有公司股份300万股,占公司股份比例15%,为公
司股东。执行事务合伙人陈静女士为公司董事,持有新星投资98%
股份,通过新星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4.7%。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2016年9月1日,公司和新星投资在公司会议室签署了《借款
协议》,于2016年9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期间,向新星投资
借入资金300万元整,以补充公司经营资金周转。借款期限不超过
一年,借款利息为零。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告编号:2016-015
新星投资为支持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公司提供借款,并对本次借款不收取利息,不存在关联方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本次借款为公司经营补充流动资金,保证了公司经营的正常运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改善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公司独立性没有因关联交易受到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借款协议》。
广东新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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