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11-10
证券代码:838438 证券简称: 海之源 主办券商:广州证券
深圳海之源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深圳海之源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6年11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召开前,于2016年10月24日以电话或邮件方式发出,并确保所有参与人员均收到会议召开通知。公司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公司部分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议案及表决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鉴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及慎重考虑,经与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后,双方决定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就终止《持续督导协议书》及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放弃。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经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后,东兴证券拟承接公司主办券商工作,并对公司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现公司就持续督导相关事宜与东兴证券达成一致,并同意签署相关协议。
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放弃。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
议案主要内容: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管理细则(试行)》、《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操作指南》等规定,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深圳海之源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
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放弃。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因公司经营需要,拟将公司的注册地址变更为深圳市福田区八卦路八卦岭工业区512栋二楼228号。
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放弃。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注册地址变更相关事宜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因公司拟变更注册地址,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注册地址变更(以下简称“本次变更”)的有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变更情况拟定、签署本次变更相关的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文件,制作、签署向有关政府机构提交的与办理本次变更事宜有关的所有文件,并根据有关政府机构的要求对前述文件进行相应的修改、补充或调整;
2、授权董事会就本次变更事宜办理商委备案、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3、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变更相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上述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放弃。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深圳海之源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同意修改《深圳海之源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内容为根据本次注册地址变更情况对章程中涉及公司注册地址内容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新的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5票……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