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景科技: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优景科技资讯
2023-03-30 19:15:37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3-03-30


证券代码:838415 证券简称:优景科技 主办券商:华英证券
上海优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4 月 20 日 13:00。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8415 优景科技 2023 年 4 月 14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上海力帆律师事务所两位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2 年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 2022 年董事会工作情况。
(二)审议《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汇报监事会 2022 年度工作情况。
(三)审议《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五)审议《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请董事会审议《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上海优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05)、《上海优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06)。
(六)审议《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

该议案内容参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
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上海优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七)审议《公司 2022 年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 2022 年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八)审议《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续聘北京兴华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 年度审计机构。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二)登记时间:2023 年 4 月 20 日上午 9:00-11:00

(三)登记地点: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