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16
公告编号:2021-007
证券代码:838415 证券简称:优景科技 主办券商:华英证券
上海优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10 日 13: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公告编号:2021-007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8415 优景科技 2021 年 5 月 5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上海力帆律师事务所李慧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 2020 年董事会工作情况。
(二)审议《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汇报监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情况。
(三)审议《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四)审议《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公告编号:2021-007
(五)审议《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上海优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02)、《上海优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03)。
(六)审议《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鉴于公司目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存在较大的资金需求,为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董事会拟定暂不进行利润分配,资本公积亦不进行转增股本,在条件合适时再由董事会依法决策分红事宜。
(七)审议《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八)审议《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议案
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机构。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股票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由代理人代 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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